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09-08
2022-09-08 第14版:政法一线 大 |  中 |  小 

关于河南省昇立商贸有限公司诈骗案涉案资金处置工作被骗客户登记的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44
    为依法处置河南昇立商贸有限公司诈骗一案涉案资金工作,依法保护被骗客户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被骗客户进行登记、核实等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河南昇立商贸有限公司”被骗客户。
    二、登记地点:郑州高新区莲花街建阳路交叉口向北200米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接待大厅。
    三、登记时间:2022年9月6日起至2022年2月6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法定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携带资料:
    1.报案材料(本人被骗经过);2.被骗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被骗凭证(POS机刷卡单、转账凭证、银行汇款单、账户交易明细、借据、收据、微信支付宝支付截屏及账户交易明细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河南昇立商贸有限公司给被骗客户出具的“合同、收据”等所有相关投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被骗客户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集资证据资料。
    五、注意事项:
    1.登记被骗客户只能由本人申报;2.若被骗客户已故的,应由继承人提供与继承资格有关的证明;3.若代理人到场的,代理人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并出具代理申请书;4.郑州市区以外的被骗客户若不理解本公告第四条携带资料事项的,可事先来电咨询,避免路途往返延误时间;5.携带资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六、风险告知:
    1.对未携带资料或因资料不齐全无法证明投资有效存在的将不予登记,在资金清退时将暂缓兑付或者不予兑付;2.被骗客户应当据实申报,对相关材料和资金往来的真实性负责,凡虚假申报、冒名申报、隐瞒收益、隐瞒名下多个实际出资人等情形者,在资金清退时将暂缓兑付或者不予兑付,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被骗客户未在登记时间内申报的,需自行承担逾期申报债权可能造成的损失和风险。
    七、申报登记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
          金俊峰17603871032任凯 18530056894
    特此公告。
    郑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9月8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