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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8 第13版:政法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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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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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小兰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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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8月29日这一天,对于扶沟县某中学教师王某来说意义非凡。当她在法官的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并收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补偿款后,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 2021年4月16日,王某通过扶沟县某房产中介购买李某位于扶沟县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并与卖方、房产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将房屋及储藏室卖给王某。房屋交付后,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因储藏室漏水,在找物业公司维修储藏室时,王某才发现,卖方李某无权处置该储藏室。王某多次找卖方李某、房产中介协商解决,均没有结果,遂起诉至扶沟县法院。 该院民一庭法官收到案件后,以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为目标,多次联系卖方、房产中介、开发商、物业公司,经过三次开庭调查,分别从法律法规、交易习惯、合同义务、公司管理职责等方面多次与几方当事人沟通,历时3个月,终于使几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合计补偿王某3万余元。 拿到补偿款后,王某感激地说:“我的案件开了三次庭,法官把案件事实调查得一清二楚,几名被告都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过错。最终,我们既解决了问题,又握手言和,没有伤和气。” (许小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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