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09-08
2022-09-08 第11版:平安鹰城 大 |  中 |  小 

执行干警“紧追不舍”成功追回六年前欠款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贾耀宗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75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贾耀宗)“感谢执行干警,我做梦都没想到这钱还能要回来……”近日,申请执行人杨某接过1.8万元执行款,激动地说。宝丰县法院仅用5天时间,就将一起时隔多年恢复执行的案件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是朋友,刘某向杨某借款后迟迟不予归还,杨某于2015年10月向宝丰县法院起诉。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杨某于2016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查询、线下调查,发现刘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和财产线索。刘某在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后不久即离家外出,去向不明。2016年11月,宝丰县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8月中旬,杨某到宝丰县法院反映,近期发现了刘某在外地的财产线索,要求恢复执行。执行干警立即根据杨某提供的线索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并依法于8月26日对该案恢复执行。
    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郭克向刘某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查控系统对刘某的财产信息进行了详细查询。由于刘某身在外地,执行干警在立案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其联系,但刘某表现出了极强的抵触情绪,总是挂断或拒接电话。面对僵局,郭克转换思路,通过一条又一条短信,向刘某告知财产查封冻结情况、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和相关法律规定,从法、理、情等方面做刘某的思想工作,劝刘某换位思考。最终,刘某被郭克打动,于8月29日主动联系郭克,并于8月30日从外地赶回宝丰县,将执行款交到了杨某手中。至此,这起时隔6年的案件真正画上了句号。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