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08-18
2022-08-18 第12版:政法暖新闻 大 |  中 |  小 

债权转让通知书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97
郑州金凌商贸有限公司、河南健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张乃方、吕莉、王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债权转让人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债权受让人林州市鑫汇投资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行对你及贵公司依据中牟县人民法院(2021)豫0122民初133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产生的全部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人林州市鑫汇投资有限公司,与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你及贵公司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向债权受让人林州市鑫汇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特此通知。
    通知人: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