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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8 第12版:政法暖新闻 大 |  中 |  小 

一纸不起诉决定书 两行忏悔感激的热泪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宋银丽王丽婷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88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宋银丽王丽婷)“年少无知的我因为一时侥幸走上迷途,幸亏遇到了宋检察官,我一定谨记教诲,调整状态迎接下一次高考,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8月16日,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收到了一封贾某写的感谢信。
    去年1月,高二辍学的贾某以“业务员”的身份在韩某(另案处理)手下实施诈骗行为。半年的时间,贾某共诱骗数名被害人向微信商城小程序支付或微信转账共计两万余元。贾某因涉嫌诈骗罪由公安机关移送至魏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17岁的年纪本应享受大好青春、专心读书,贾某却因一时失足误入歧途,实在可惜。”承办检察官宋银丽心生惋惜。
  “考虑到她犯罪时还未成年,系初犯、偶犯,积极退回违法所得,主动认罪悔罪,而且渴望重新回归校园完成学业,建议对贾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听取了侦查机关、被害人、贾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后,宋银丽决定对贾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8个月。
    考验期间,魏都区检察院委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贾某进行全面观护帮教。贾某自觉遵守附条件不起诉监督管理规定,多次参加公益活动,其家人积极配合进行亲职教育,学校也对其进行了教育和监管,获得了帮教老师的一致认可。最终,贾某的帮教分数提前达到了优秀。
    鉴于贾某表现良好,今年7月21日,魏都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研究决定缩短贾某的考验期,于7月24日对贾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贾某接到不起诉决定书的时候泪流满面。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通过观护帮教帮助迷途孩子走出犯罪阴影,让他们迷途知返,学会做人,懂得做事,重新步入正轨,这是我们的职 责 所系。”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吴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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