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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08-18
2022-08-18 第07版:税法天地 大 |  中 |  小 

漯河市税务局以“治未病”理念打造非诉讼“闭环”

作者:赵阳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16
    本报讯漯河市税务局在法治建设中把“抓前端、治未病”放在突出位置,以前端化解、权益维护为抓手,完善预防性涉税纠纷解决机制,拓宽涉税救济渠道,推进打造纠纷解决非诉讼“闭环”,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讲情理+说法理”前端调解化纠纷。李某因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被漯河市郾城区税务部门处以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他提出异议,并表示将提起行政诉讼。在了解到他的诉求后,税务部门迅速启动涉税纠纷非诉讼解决引导机制,安排两名调解员跟进解决。经过多次调解,李某对行政处罚结果表示认同。
    为把涉税纠纷解决在前端,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全面掌握对执法决定持异议纳税人的诉求,引导纳税人优先选择行政调解化解纠纷,该局充实行政调解员队伍力量,努力增强调解员“讲情理、说法理”的能力水平,提升调解成功率,推动实现“执法风险和成本双下降,税务部门和纳税人效益双提升”目标。
    “志愿红+税务蓝”维护权益治未病。为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及早、快速解决纳税人维权诉求,从源头减少涉税纠纷,该局积极建立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维护工作机制,凝聚内外合力,形成“志愿红”“税务蓝”携手维护纳税人权益的工作局面。
    该局法制部门负责人介绍,纳税人权益维护机制的作用是维护纳税人权益,畅通涉税救济渠道。对纳税人来说,保护权益的措施,有利于形成良好预期,使之更容易理解并接受税务部门执法决定;对税务部门来说,实施刀刃向内之举,意在倒逼自身规范税收执法方式,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 (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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