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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08-18
2022-08-18 第03版:重点阅读 大 |  中 |  小 

解惑﹃帮信罪﹄:未直接参与犯罪就不会触犯法律?大错特错!

作者:河南法制报见习记者廉政记者杨占伟通讯员王林雪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086
  暑假快要结束,部分在校大学生也愉快地结束了兼职。然而,还有少数兼职大学生,因成为不法分子的诈骗工具而锒铛入狱。租售银行卡并不是法外之地,法官、民警、律师提醒广大在校大学生,一定要擦亮眼睛,切莫因贪图小利沾惹“帮信罪”。
典型案例
酒吧打工沦为帮凶
    锒铛入狱    2020年7月,在校大学生叶某等3人利用暑期空闲时间在一家酒吧打工。为了牟取不法利益,他们分别将自己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支付宝账号等交给“上家”使用,为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后“上家”利用叶某等3人所提供的账户实施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高达332万余元。
判决结果
    淮滨县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叶某等3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大二学生相约兼职
    双双落网
      殷某某、蒲某某均系成都某高校大二在校生,为牟取不法利益,2021年4月,二人相约在某茶楼将各
  自的银行卡及手机交由他人转账使用。而后,二人并未实际获得对方支付的“兼职费”。经核实,殷某某银行卡当日交易流水为54万余元,其中收到有报案记录的电信诈骗被害人转入资金14.06万元;蒲某某银行卡当日交易流水为61万余元,其中收到有报案记录的电信诈骗被害人转入资金8.38万元。
判决结果
    记者从“成都政法”微信公众号获悉,成都高新区法院就此案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殷某某、蒲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因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系初犯,法院酌定从轻处罚,判处殷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判处浦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提供4个银行账户获利5000余元
    被判十个月,缓刑一年    2021年3月至6月,江西某高校大学生计某在与“小八”商谈后,为其提供4个银行账户用于转账,二人通过“密信”App进行沟通并结算“报酬”。经查,计某提供的4个银行账户共进账582万余元,其获利5000余元。
判决结果
    记者从江西省黎川县检察院官网了解到,黎川县检察院认为,计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遂向黎川县法院提起公诉。黎川县法院以计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律师释法
主观故意和严重程度是关键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张博
  在“帮信”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没有直接参与到犯罪中去,因而不会触犯法律,这种想法大错特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就是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下面几个方面:一、是否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二、是否提供了网络相关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三、情节是否达到严重的标准。
大家看法
大部分人不了解“帮信罪”
  记者通过采访在校大学生、刚毕业的大学生、学生家长等发现,部分人并不了解“帮信罪”,还有人表示,如果他人能保证不将其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可以考虑将银行卡暂借他人使用。
    刚刚从学校毕业参加工作的小涵告诉记者,她第一次听说“帮信罪”,但平时比较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家中有两个大学生的刘某表示,从来没有跟孩子说过有关“帮信罪”的内容,但会提醒孩子不能做违法的事情。
      受访中,一些学生向记者倾诉,现在很难找到心仪
  的工作,如果不了解“帮信罪”,很可能会在不法分子的
  欺骗下成为帮凶。
      网友们在了解过大学生犯“帮信罪”的案例后,也纷
  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莫名宝:为了拿那点钱,干违法乱纪的事真不值
  当。
      @永远快乐!:别为了蝇头小利把自己推向深渊,害
  了自己也害了全家。
      @司:太不划算了,利润和风险不成正比。
法官普法
不要因小利自毁前程
淮滨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孙存春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被蛊惑向不法分子提供个人信息,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危害不容小觑,教训十分惨痛。身处“象牙塔”的在校大学生沦为诈骗帮凶,让人深感惋惜。因此,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刻不容缓。大学生在选择兼职时,要仔细甄别兼职的内容,若选择不需要投入努力就有高额回报的“兼职”,很有可能沦为不法分子作案的“工具”。租售银行卡属于犯罪行为,不要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也不要让蝇头小利断送自己的美好前程。
民警说法
触犯“帮信罪”也会受到银行惩戒
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丰庆路派出所普罗旺世社区民警李敏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都涉嫌“帮信罪”,不但本人会面临刑罚,也会受到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新开户等惩戒,并影响个人征信,大家一定要谨记个人银行卡、手机卡仅限本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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