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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07-29
2022-07-29 第14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法院公告

联系电话:0371-86178087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032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14日10时至2022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河南凌枫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汴路39号16号楼12层1202号、1203号、1208号、1218号、1219号号房屋进行公开变卖活动,详情请关注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08,户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李延涛:本院受理原告张申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482民初38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钟楼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邵茂林:本院受理原告魏然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钟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豫0402民初35号平顶山市大德源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众汇源商贸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与第三人河南德信泉商贸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幸福多贸易有限公司、平顶山幸福多贸易有限公司长青店、陶阿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童彤:本院受理原告法永生诉被告童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李世锋:本院受理原告李艳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王旭刚:本院受理原告周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425民初16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王旭刚:本院受理原告周会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425民初16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马会欣、杨征玉:本院受理原告王克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0425民初17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公告段富恩、陈浩杰: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漯河市源汇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102执异5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马殿甫为本案申请执行人。自发出公告之日超,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定于2022年8月14日10时至2022年8月15日10时止第一次公开拍卖下列财产:某公司钢屋架(约5389.62㎡,以实际为准)。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95-3561229。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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