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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9 第09版: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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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23”工作法提升头盔佩戴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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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锋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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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扎实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无据的难题,近日,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成了“交通安全智慧劝导系统”,并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一套电动车驾驶人不文明行为赋码管理“123”工作法。通过推广应用,城市区电动车驾驶人安全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其他各类电动车违法量明显减少,有效提升了城市交通形象。 据该支队相关人员介绍,“123”赋码管理工作法是依托一个系统,进行两步操作,采取三种措施来实施。“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电动车驾驶人不文明驾驶行为时,经当事人微信扫描二维码、向交通安全智慧劝导系统提交个人信息、填写车辆类型和违法类型后,自动生成不文明行为记录和不同颜色的劝导码。民警针对当事人不同颜色的劝导码,采取不同的纠正措施。”该相关人员说。 在“洛阳交通安全智慧劝导系统”建设期间,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老城大队作为河南省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室联系点,积极提出建议。系统建成后,该大队又率先试用。截至目前,该大队累计劝导2.1万余人次,辖区重点路口高峰时段的电动车头盔佩戴率从3%提升到了95%,赋码管理效果明显,为全支队的推广使用提供了重要参考。 电动车驾驶人不文明行为赋码管理“123”工作法推广应用后,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一盔一带”集中整治行动,严查各类电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累计劝导电动车及老年代步车驾驶人各类不文明行为18.7万余起,其中,未佩戴安全头盔累计劝导15.5万余起,占劝导总数近83%;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累计劝导0.8万余起;电动车未悬挂号牌累计劝导0.4万余起,高峰时段的电动车头盔佩戴率达到97%以上。(刘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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