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2-07-22 第09版:交通安全
| 大 | | 中 | | 小 |
|
|
以案为鉴安全出行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见习记者李世杰
通讯员杨依璐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680 |
|
|
|
交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深入推进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各类交通事故发生,近日,河南交警曝光近期典型交通违法案例,提示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实增强守法出行意识。本报选发部分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河南交警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案例一 车辆超载 7月17日16时08分许,淮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负责人潘树华,带领辅警在平长S216省道淮滨段纠治非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不在规定车道行驶以及机动车乘坐人未系安全带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豫A8××××E的小型普通客车疑是载人过多,遂将其截停。 经查,该车核载人数7人,现车上有9人,超员20%以上50%以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将小型普通客车上的乘坐人引导至安全地带后,潘树华对该车驾驶人提出批评教育,并对其超员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随后在城关中队民警、辅警的监督下,所有人员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离开。 交警提示:超员超载危害极大,乘车人员“超”一个,生命安全“降”一格,请遵守交通法规,切勿超员驾驶。 案例二饮酒驾驶 7月5日凌晨,新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在中原东路与新濮路交叉口设置卡点,重点查处酒驾违法行为。 当日零时30分许,一男子驾驶一辆白色轿车沿中原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执勤点时,形迹可疑,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询问,该男子与女友共同在某饭店就餐,就餐期间饮用了两瓶多啤酒,就餐完毕驾车送女友回家,后在驾驶车辆回自己家途中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乙醇含量为 4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依法对该男子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驾车滴酒不沾,一生平安相伴。广大交通参与者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更不能以身试法,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 案例三超限运输 7月12日,宝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有几台货运车辆经常在凌晨时分,利用夜幕掩护在平宝快速通道超限运输。 接到举报线索后,该大队领导立刻会同交通部门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几天摸排,发现有几台漯河籍货运车辆驾驶员,采取前车放哨、盯梢执法车辆等方式,利用执法人员在其他路段巡查空当进行违法超限运输。针对这一情况,该大队抽调精干力量,联合交通部门在平宝快速通道布控,终于在7月15日凌晨1时左右将5台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一举查获。 经过检测,其中4台为严重超限超载的“百吨王”车辆,一辆超载货车。目前,5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已被引导至周庄公路超限检测站,等待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该大队将继续按照“力度不减、要求不变、措施不松”的要求,持续在货物源头路段、城市周边道路、绕城快速路、国省道路开展超限超载打击行动,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交警提示:“百吨王”被称为道路交通的“第一杀手”。这些车辆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还严重损害公路和桥梁运行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驾驶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超限超载。 案例四加装强光灯 7月19日,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县建设大道与玉神路交叉口东100米加油站处,一辆号牌为渝DL×××3的大货车驾驶人正在给车头加装LED灯,存在交通违法嫌疑。镇平交警随即赶赴现场。 经调查,该货车驾驶人王某确实存在私自加装LED强光灯的行为,并企图逃脱电子眼的抓拍。民警调取视频监控时,发现该货车于7月19日零时31分许,在县涅阳路与航天大道交叉口处径直闯红灯。这样的行为不仅不能躲避监控,还将受到重罚。 民警依法要求驾驶人王某拆除私装的LED灯,并处罚款200元,且对其闯红灯的行为,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擅自给车辆加装LED强光灯后,在行驶时,车灯发出的强光非常刺眼,易使对方车辆司机瞬间致盲,极易酿成交通事故。擅自改装灯具也易发生事故,如安装不规范或所用配件有问题,可能存在连接不牢固、密封不良等现象,容易导致线路烧坏或短路,严重时会引起车辆自燃。交警部门打击严厉擅自给车辆加装强光灯的违法行为,请勿擅自给车辆加装强光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