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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2 第06版:县区新闻 大 |  中 |  小 

检法联手检法联手化解宅基地纠纷化解宅基地纠纷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王飞李瑛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56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王飞李瑛)近日,经三门峡市检察院、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以及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的共同努力,张某某及儿子张某诉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行政争议纠纷案,涉及的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张某某是灵宝市函谷关镇某村村民,嫁给同村的李某某,生下儿子张某,后与李某某离婚,带着张某嫁到邻村,并将户口迁出。李某某去世后,李某(张某的大伯)在李某某和王某(张某的奶奶)申请的宅基地上修建房屋并长期居住。后来,李某协助张某某、张某将户口迁回某村。2017年始,李某和张某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长达3年的民事诉讼,该案遗留的执行问题一直未解决。
    2019年,张某某与张某向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宅基地登记变更申请书,该局以申请不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为由,不予受理。2021年1月,张某某与张某向灵宝市法院起诉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请求变更宅基地使用权人,灵宝市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后张某某与张某上诉至三门峡市中级法院,请求撤销灵宝市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
    在此期间,三门峡市两级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联合开展“党建引领检法联动全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办案人员迅速开展工作。检察官和主审法官一起调查了宅基地、李某目前居住的房屋、民事执行涉及的争议土地情况,根据案件争议焦点,研究提出行政民事争议一揽子解决化解思路,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合力,从不同角度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亲情疏导,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进行诉讼风险提示并提出化解方案。
    根据化解方案,三门峡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灵宝市法院、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村村委充分沟通意见,多次联合进行调解,进一步明晰了双方宅基地权利归属,彻底消除了双方顾虑,使张某某、张某和李某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签订了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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