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07-20
2022-07-20 第02版:要闻 大 |  中 |  小 

阳光照亮农家小院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国福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98
蹲点时间:7月18日星期一
蹲点地点:宝丰县
天气:晴  
 “我们是宝丰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今天和杨庄司法所的同志一块来你家回访。你还年轻,要做好自己的人生规划,要有法律保护意识,我们还想征求一下你对社区矫正机构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今天10时许,宝丰县杨庄镇某村一家农家小院里,一场社区矫正检察正在进行,说话的是宝丰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杰。同时在场的还有杨庄司法所所长刘春华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袁茂盛。这样的场景几乎贯穿于宝丰县检察院今年以来所有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
   “司法所对我可好了,他们教我法律、教我生活、教我做人,我很感激他们……”说话的是年仅17岁的少年马某。
     “马某4岁时丧父,家庭生计全靠他母亲一个人承担。”刘春华告诉我说。马某12岁那年就辍学在家,后在某洗脚店打杂。2021年8月14日凌晨,洗脚店老板和某、韩某和马某盗窃电动车。2022年4月,宝丰县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马某拘役6个月,缓刑9个月的刑期。
    为更好地对马某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干警在日常检察中,每次到杨庄司法所都会格外地了解马某的矫正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目前,马某在县城打一份临时工,解决了生计问题。
    今天,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工作,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杨庄司法所对在管的未成年矫正对象,签订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承诺书,检察干警会同司法干警一起来到马某家进行家访。
    据了解,宝丰县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社区矫正法,用真情关怀温暖被矫正对象的心,用规范执法增强矫正对象守法、遵法意识。近3年来,该县进入社区矫正的矫正对象共300余人。该院第三检察部驻看守检察室荣获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社区矫正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位次。
  “马某,我现在向你宣读《社区矫正对象承诺书》。”袁茂盛神态严肃,宣读完后,马某在“承诺人”上签名、按手印。
    刘春华告诉马某:“承诺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坚决服从司法所的管理和规定,有事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如有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你明白吗?”
    “我明白,你们对我这么关心,说啥我也不犯罪了。”马某边说边点头。
    已近中午,小院阳光普照。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