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2-07-18 第14版:基层政法
| 大 | | 中 | | 小 |
|
|
债权转让通知书 |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76 |
|
|
|
|
|
|
三门峡市恒丰矿业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华旭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吕长丽、张长义、宁广东、陈曦、刘文存、常若兰、吕让娃、霍铁军: 2022年5月20日三门峡市陕州区鼎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陕县鼎弘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三门峡鸿福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昊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债权转让协议》。依据协议,将贵公司的债权(生效法律文书:2014年11月5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2014)湖民一初字第460号民事判决书及2018年12月3日签订的《执行和解补充协议》)全部转让给河南昊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女士,电话15839879323)。 请债务人接此通知后向河南昊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告知 通知人:三门峡市陕州区鼎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三门峡鸿福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昊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