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2-07-11 第14版:法治广角
| 大 | | 中 | | 小 |
|
|
国有土地收储公告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75 |
|
|
|
根据新乡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经新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将新乡县国有【94】字第1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宗地纳入政府储备,该宗地位于新乡县朗公庙镇朗中街村集体土地以东、新乡市新原公路以西、新乡市三力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南、新乡市天马彩板门窗有限公司以北,为国有工业建设用地,面积5655.54平方米,该宗地块使用者为新乡县腾达复合材料厂。自此公告日期起,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新乡高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进行登记并提出异议,逾期不登记并提出异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局将依法收储。 新乡高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2022年7月11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