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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5 第14版: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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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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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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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启高: 你于2018年4月11日在我行贷款600000.00元,《个人循环借款合同》编号:中原银(总营)永续(循)借字2018第18003090-1号,贷款期限自2018年4月11日至2021年4月11日,现已逾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我行与王永雍(以下简称债权受让方)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上述借款合同项下我行对你的所有债权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方,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 请你直接向债权受让方履行清偿义务,并对债权转让中需要办理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等手续的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022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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