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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5 第04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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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涉民生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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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郭家树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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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郭家树)6月24日,浚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通过执行干警的灵活变通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池某违法驾驶机动车辆致赵甲和赵乙受伤,后案件诉至法院,因池某甲与何某作为池某的监护人未能尽到监护责任,法院判决池某等3人赔偿赵甲和赵乙各项损失共计7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池某等3人并未及时履行法律义务,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田雪峰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协调,进行释法明理。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多次沟通和劝说下,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款,并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池某一方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赔偿赵甲和赵乙52万元并当场兑现。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执结完毕。 据悉,近年来,浚县法院执行局用诚心、耐心和公正之心努力促成案件履行,并积极做好案件的判后答疑工作,不但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法院裁判,也使得法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真正得以实现,真正做到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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