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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3 第15版: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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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公 告 |
联系电话:0371-86178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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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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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焦作市鑫睿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丁红亮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焦作市山阳区高新法院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豫0402民初6279号司允龙:本院受理原告陈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62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根据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山民三金初字第0002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将被执行人易蓓位于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中路馨园小区16号楼15号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淘宝司法拍卖网。联系电话:13523351016,河南公正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郭耀文:本院受理原告张艳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425民初2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王尚尊:本院受理原告陈克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425民初9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武自豪:本院受理原告李雪敏诉你、张中岭、王月立、申静、张明浩、张丹冰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牟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集支行与吴振、曹欢欢、范信锋、王贺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曹欢欢名下房屋一套进行评估。现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中牟县大孟镇广惠街602号绿博新城06#-011号楼2单元15层1502号(合同号:ZM17003604080)房屋一套。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曹欢欢。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在拍卖日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相关凭证;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向本院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标的物状况、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联系本院执行人员。联系人:张丙江17803833129。 临颍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将在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于2022年7月14日10时至2022年7月15日10时(延时除外)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被执行人临颍某某公司名下位于石桥乡驼铺村委会南河堤鸭棚地土地使用权、变压器一副、地磅一台、实验室设备、无塔供水、办公室办公设备、空调厨房、厂区监控设备、办公室1栋2层、宿舍楼1排、仓库3间、磅房1间、门卫室1间、调度室1间、混凝土搅拌机2辆、铲车2辆。详情请关注:(户名:临颍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95/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436.JaSrit)。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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