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2-06-13 第02版:要闻
| 大 | | 中 | | 小 |
|
|
两面锦旗四颗心 |
蹲点时间:5月19日蹲点地点:省高级法院关键词:司法为民天气:晴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岳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085 |
|
|
|
“张老师,调解协议签订后,履行了吗?” “已全部履行!” 前几天,我向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发微信,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这是我在省高级法院蹲点采访,遇到的第一个案件,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等了33天,相约送锦旗。” “李法官,前一段郑州疫情防控,我们过不来,可算解封了,过来给您送锦旗……”5月19日,赵某、闫某与孙某、张某两对夫妻从新乡赶到郑州,将印有“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不辞劳苦一心为民”字样的两面锦旗送给省高级法院民四庭法官李娟。 那天上午10时,我刚到省高级法院,就碰到了这两对夫妻。 “真巧啊,遇到你们一起来送锦旗……”我搭话说。 “我们提前约好的,等了33天,虽然从郑州回去还要居家隔离,但我们必须来。昨天提前做了核酸……” 群众向法官送锦旗很常见,但一个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相约给法官送锦旗还真不多。 李娟介绍,赵某、闫某与孙某、张某、新乡市某交通运输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赵某、闫某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上诉至省高级法院。矛盾产生于多年前,2016年8月份,孙某、张某与新乡市某交通运输公司签署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书。孙某、张某以53万余元的价格取得新乡市某小区的一处房产,该房产已实际交付孙某、张某。因该套房产系新乡市某交通运输公司从赵某、闫某处转让取得,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变更登记。2020年10月,孙某、张某要求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但赵某、闫某认为新乡市某交通运输公司隐瞒有关事实,公司领导个人擅自决定转让自己的房产,转让行为不合法且价格相差较大,不愿配合过户。于是,双方产生纠纷,遂诉至法院。 随后,我采访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官办案的用心用情。 “您慢慢说,法官就是听当事人讲理的……” “4月12日,我的案件在省高级法院开庭,3名法官认真听了双方发言,提出的问题句句都在关键点上,他们对案件的负责态度,让我很感动。”上诉人赵某说,她感受到法官对当事人尊重,对案子熟悉,且很愿意听当事人讲理,就凭法官这态度,不论结果怎样,她都会接受。 张某认为,是李娟的耐心调解帮他们解开了心结,消除了误会。刚开始赵某夫妻俩误认为,张某是想恶意侵占房产,实际上双方都是受蒙蔽的,纠纷是运输公司引起的。 “李法官了解情况后,让我知道了张某也是受害人。李法官耐心做调解工作,好多次午休和下班时间还在打电话进行调解。”赵某说,她真切地感到,法官在考虑到双方的承受能力,把握着平衡。 “你还年轻,还能为国家做很多事,帮助群众解决很多纠纷……”赵某的这句话说出了李娟的初心,也说出了群众对法官的期待,让李娟倍感肩头沉甸甸的责任。 在李娟的调解下,赵某和张某握手言和,添加了微信,成了朋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