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2-06-09 第16版:法治中国
| 大 | | 中 | | 小 |
|
《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划定4个等级的奖励标准 |
获得举报奖励应同时符合3项条件 |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04 |
|
|
|
|
|
|
据新华社电6月6日,国家安全部公布部门规章《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举报奖励工作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依法依规。 举报条件 办法规定,举报人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3项条件: 一是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或者情况; 二是举报事项事先未被国家安全机关掌握,或者虽被国家安全机关有所掌握,但举报人提供的情况更为具体翔实; 三是举报内容经国家安全机关查证属实,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了作用、作出了贡献。 奖励标准 办法结合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奖励实践,明确奖励实施方式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根据举报发挥作用程度、作出贡献大小,划定了4个等级的奖励标准。 法律责任 关于法律责任,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相关工作中,追究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责任的6种情形、追究举报人责任的4种情形和追究举报人所在单位责任的两种情形。 其中明确规定,举报人—— 不得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奖金; 不得恶意举报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 不得泄露举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国家安全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各级国家安全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办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共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实屏障。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