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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9 第11版:县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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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获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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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桑鹏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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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新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桑鹏)近日,获嘉县法院法官在案件判决后,继续跟进案件履行情况,帮助企业及时追回案款,受到点赞和好评。 浮某新经营一家装饰装修小微企业。2019年4月,浮某新与浮某柱口头约定,由浮某新包工包料装修浮某柱的自建房屋,其间浮某柱支付装修款10000元。后双方发生争执停止施工,浮某柱另找他人对未装修部分进行施工。浮某新多次催要剩余装修款未果,于2022年3月诉至法院,要求浮某柱支付装修款7216元。2022年5月,获嘉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浮某柱再向浮某 新支付装修款6000元。 宣判后,当事人未上诉,案件至此审结。但是,为让企业主的胜诉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承办法官积极主动与被告联系,进行判后释法答疑,并督促其尽快履行判决义务。几日后,浮某柱将装修款支付给浮某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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