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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31 第06版:法润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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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法院调解抚养费纠纷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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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王熠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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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王熠华)5月19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邵女士与晋某于2004年离婚,儿子小晋(化名)随邵女士生活。2018年,邵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晋某支付抚养费。经法院调解,晋某同意每月支付700元。随着小晋长大,生活费及教育费逐年增长,邵女士和小晋要求晋某增加抚养费,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小晋向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武文英接到该案后,详细了解了邵女士和晋某的生活情况,向双方阐明民法典关于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有关规定。最终,晋某同意将儿子的抚养费由每月700元增加到1200元。 今年以来,淇滨区法院扎实开展干警能力作风建设,法官在提升业务水平的同时,不断将司法温度渗透家事审判的各个环节,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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