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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05-31
2022-05-31 第02版:要闻 大 |  中 |  小 
“市委全面监督+行政执法监督”

平顶山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模式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张展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87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张展图)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平顶山市委、市政府精心谋划、高位推动,创新举措构建“市委全面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模式,对10个县(市、区)、41个市直相关单位进行督导,形成了“1134”工作推进机制,通过深化市委全面监督工作,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模式,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成立并调整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副组长,市委常委为成员的市委全面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下设7个监督组和1个理论研究组,形成多元化监督体系,实现政府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无缝对接。
  “1”:印发通知,明确监督对象、内容、步骤、时限、责任等,高起点谋划、
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3”:建立三个台账,全面涵盖试点工作中罗列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即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台账、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监督检查台账、行政执法配套机制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台账,实行执法监督清单化管理,对表推进、对账销号、动态清零。
  “4”:规定四个阶段推进,即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地各部门对标对表,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监督检查阶段,主要以明察暗访、模拟体验、案卷评查、案件核查、问题纠查等为主,重点查纠执法制度机制存在的漏洞、缺项和违法、不当的执法行为;整改提升阶段,针对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建立健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回头看”阶段,重点查看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各项工作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创新意义
    平顶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建忠表示,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司法部、省司法厅部署的重点任务,“市委全面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模式是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推进试点工作的重要抓手,对推动行政执法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文明化具有重大意义,必将有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下一步,平顶山市将严格按照工作台账、责任分工、时间节点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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