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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第08版: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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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通报引以为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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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杨依璐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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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镇一起因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致3人死亡6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调查结果进行通报。 河南交警提醒大家,严禁驾驶无牌车辆、报废车辆、未年检车辆上路;严禁农用车辆、三轮车载人。因农用车辆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差,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在转弯、掉头时容易发生侧翻,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 4月20日9时许,建某无证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搭载8名同村村民,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镇西水头村出发到龙泉沟村摘洋槐花。15时许,他们从龙泉沟村返回,行至观头村龙泉沟前坡路段时,因操作不当,三轮车翻入沟中,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6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驾驶人建某无证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且载多人,途经坡陡弯急路段操作不当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通过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一是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乘坐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风险隐患意识不强,对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和非法超员载客危险性认识不足。 二是车辆老旧,安全性能差。该起事故肇事车辆为农用三轮车,由于未经登记挂牌,没有安全技术检验,安全隐患突出。 三是农村道路先天不足,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生事故路段连续下坡1.5公里,坡陡弯急,没有宣传提示牌、减速带,发生事故的地点缺少防护栏。 (杨依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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