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2-04-20 第11版:平安焦作
| 大 | | 中 | | 小 |
|
|
“首违不罚”营造和谐政企关系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刘俊华通讯员任文倩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47 |
|
|
|
本报焦作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刘俊华通讯员任文倩)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武陟县税务局执法人员向某餐饮企业下发了一份内容为“不用缴纳罚款”的税务行政不予处罚决定书。 据了解,武陟县某餐饮公司因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未及时申报个人所得税。例征期后,该公司接到税务部门下发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财务人员才急忙到办税服务厅补申报交罚款。 税务局工作人员告知该公司财务人员,此次违法行为轻微,且纳税人是首次发生逾期未申报的情形,属于《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范畴,经过后台审批,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处理。 近年来,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善行政执法环境,武陟县在全县 有行政处罚权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制度,让企业和群众在感受到执法力度的同时,也 感受到执法“温度”。 “实行和推广‘首违不罚’制度,体现了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刚柔并济,兼顾尺度与温度、处罚与教育,有利于增强政企互信,和谐政企关系,获得了企业真心称赞,也为法治政府建设打下了良好社会基础。”武陟县司法局副 局长刘明新说。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