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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0 第09版:检察天地 大 |  中 |  小 

“贪图便宜的事真的不能干……” 一场听证会“盘活”一家耐材厂

作者:潘正军杨钰莹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78
    本报讯“谢谢你们给我这次机会,今后在企业经营中要吸取教训,贪图便宜的事真的不能干……”近日,听到检察官宣布不起诉决定书时,65岁的巩义市某耐火材料厂老板丁某某连声感谢。
    检察官审查案件核实证据时发现,2008年,丁某某就筹措资金,在夹津口镇双河村开办了一家小型耐火材料厂,年产值一直稳定在700万元左右。去年“7·20”特大暴雨,导致丁某某厂房一侧的道路被冲毁。当年12月8日,丁某某听女婿魏某某说西村镇坞罗山坡上堆放有不少石头,就将多年前被害人郑某修建林区防火通道挖出堆放在山坡上的皮砂石拉走。后经鉴定,被盗皮砂石重169.11吨,价值3551元。
    3月23日,丁某某、魏某某涉嫌盗窃一案移送到巩义市检察院,检察官张三旺经过审查,认为本案丁某某、魏某某将他人堆放在山坡上的皮砂石拉走,虽然达到认定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但其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又系初犯、偶犯,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拟对二人作相对不起诉。
    4月14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调解员担任听证员,对丁某某涉嫌盗窃一案拟作相对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丁某某一脸懊悔地说:“听女婿说那石头堆放了很久,估计没人要,我们也是财迷心窍,就直接拉回来用了,没想到会触犯法律,早知道这样,说啥也不能这样干……”
    听证员经过了解案情、现场提问,一致认为本案认定事实清楚,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同意检察机关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责任。我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专门设立‘民营企业诉求反映窗口’,实行‘一站式’法律服务,并开通‘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先快速办理,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努力让企业‘留得住’‘活下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张三旺说。(潘正军杨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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