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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第05版:法治关注 大 |  中 |  小 

平顶山市卫东区检察院发送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张辉王金生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45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张辉王金生)日前,平顶山市卫东区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及时发送检察建议,切实维护行政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在监督审查中发现,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的平卫卫医罚决字(2018)第003号行政处罚决定,因证据不足,致使行政处罚决定被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该院认为,卫东区卫健委办理的李某行政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未向法庭提供能够证明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前,已按照法定程序将处罚告知书送达李某的相关证据,致使法院依法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原行政行为在收集、固定证据工作中确有明显履职不当情形,决定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卫东区卫健委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实体、程序并重及收集、固定证据意识,建立和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行政案件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切实维护行政执法工作的严肃性。
    卫东区检察院于近日向卫东区卫健委依法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针对落实行政检察建议多次召开协调会。卫东区卫健委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组织行政执法业务骨干认真研判检察建议,制定措施堵塞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漏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回复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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