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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9 第08版:法治现场 大 |  中 |  小 

检察官能动履职被告人真心悔罪

作者:河南法制 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魏自 民黄利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16
   本报濮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魏自民黄利明)“感谢检察院对我的教育挽救。我还能打工养家,保证不再做任何违法的事!”3月22日,范县的王某收到一审刑事判决书后说。
    2021年8月,王某的母亲因病去世,住院期间花了一大笔费用。王某还要独自抚养8岁的孩子、照顾常年生病的父亲,家庭条件非常困难。同年11月,王某禁不住黄某的利益诱惑,在明知出借的银行卡可能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办理出借了多张银行卡获取非法利益。后经查实,王某出借的银行卡涉及诈骗,交易流水数额特别巨大。
    办案期间,范县检察院检察官全面了解了王某的家庭情况及犯罪原因,考虑到其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赃,悔罪表现较好,便依法建议适用缓刑。最终,王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范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两卡”犯罪,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强化社会治理,力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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