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2-03-22 第08版:政法暖新闻
| 大 | | 中 | | 小 |
|
|
农民工的农民工的“薪”结解开了解开了 |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
万欣琦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93 |
|
|
|
|
|
|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万欣琦)日前,浚县法院新镇法庭审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帮助4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多年的工资款,该案件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8天就高效完成。 2017年3月至5月,秦某等4人跟随赵某在浚县务工。经结算,赵某共计拖欠4人工资款16500元,在支付了7000元后剩余的9500元一直未付,秦某等4人将赵某诉至浚县法院新镇法庭。 新镇法庭法官王秀军接手该案件后,便立即通过统一送达平台、“三网协查”等方式与居住在许昌市的赵某取得联系,并通过电话进行调解。调解期间,赵某对秦某等4人所诉欠款数额表示认可,但表示暂时没有能力支付。在王秀军的耐心释法说理中,赵某同意调解,并主动将所拖欠的工资款全额付给秦某等4人,该案得以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浚县法院新镇法庭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针对农民工工资案件,打破传统办案模式,充分发挥立审执一体化的优势,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当天立案、当天电子送达,并在48小时内完成财产保全措施。如果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就及时开庭进行审理,同时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