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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8 第15版: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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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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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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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于2022年3月13日10时至2022年5月12日10时止公开变卖下列财产:漯河市源汇区辽河路新城财富广场U座2幢112号的房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相关材料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95-3561227。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王文阁:本院受理原告何爱莲诉被告王瑞花、王文阁、王文奎、常峰伟、常红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高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豫0402民初4605号河南省十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俊峰诉被告平顶山新型耐材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十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李景亮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46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高帅:本院受理原告陈广平与被告高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为答辩期间和举证期限,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22)豫0603执恢6-1号 申请执行人陈玉明与被执行人王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将对王军(共有人:杨陈红)名下位于鹤壁市淇滨区闽江路以南、淇水大道东侧渤海国际1号商住楼1603(东1单元16层东3户)的房产(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特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满后(拍卖日期具体以淘宝网拍卖时间为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山城区法院专栏依法拍卖。该房产的评估价为766900元,起拍价537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详细拍卖公告请见淘宝网司法拍卖专栏) 联系人:贾警官(19839233235)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郭红星追缴违法所得纠纷一案中,将对郭红星(共有人:邵晨)名下位于鹤壁市淇滨区渤海路南侧太行路东侧巴黎华庭27#商住楼102号的房产(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特在本报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满后(拍卖日期具体以淘宝网拍卖时间为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山城区法院专栏依法拍卖。该房产的评估价695800元,起拍价6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详细拍卖公告请见淘宝网司法拍卖专栏) 联系人:贾警官(19839233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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