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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第16版:法治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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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打手机扣分更多 对“分虫”顶格扣分参加公益活动能“回血” |
——交通违法记分新规透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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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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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4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新规对现行记分项目进行了增减,还对部分项目的分值进行了调整。记分规则有哪些重要变化?为何要变?将如何助力我国交通安全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1 降低部分分值、增加部分项目维持 维持了对严重妨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扣分力度,如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严重超速行驶、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违法行为:一次扣12分降低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未悬挂号牌机动车,故意遮挡或污损机动车号牌等行为:一次扣12分降至扣9分 如对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次扣12分降为扣3分上调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车道停车的: 从扣6分提高到扣9分 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从扣2分提高到扣3分不扣 如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身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驾驶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等行为。 新增 为加大打击“分虫”力度,新增“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为一次扣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一次扣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中,新增了“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两项行为。 对“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首次扣分(一次扣1分)。 新规还规定了分值“回血”方法。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条件的可以消分“回血”:最高“回血”6分。 2 突出宽严相济、着眼发展需求 公安部交管局局长李江平此前接受采访时指出,此次单独制定新的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是为了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高效服务的新需求,通过制度完善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记分标准有升有降,体系更为合理,体现了规则源于生活的道理和宽严相济的精神。”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巍涛说。 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精神是新规突出特点之一。新规规定,对多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进行更严格的教育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而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更加突出对轻微违法的教育作用。 新规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情况。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情报信息中队中队长杨幸告诉记者,一些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与部分驾驶人不够重视交通规则有直接关系,亟须对此加强惩戒。 3 严把法治关、重视科技力量 专家认为,要将新规“规则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仍需综合施策。 严格依法执行规则至关重要。“以接受交通法治教育消减扣分是非常有价值的举措,但其价值体现在严格的执行和良好的实效,应防止其转化为变相‘后门’。”李巍涛指出,要严格依法扣分,更要严格依法“回血”。 公安机关将“严查严处弄虚作假、买分卖分、替学代学、考试舞弊等行为,对发现违法违规的,严格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江平说。 相关规则的设定如何进一步凸显科技力量?李巍涛建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一体监管系统将有助于记分标准的合理裁量,通过科技手段助推规则适用更加高效。 随着新规的施行,公安部交管局将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公安交管业务监管系统,加强对交管业务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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