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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 第15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获点赞常态化审理涉黑案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刘阳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56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刘阳)1月25日,浚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甲等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一案。为保证案件公平、公正、公开审理,本次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董某经常纠集在一起,在鹤壁、开封等地寻找民营企业,到企业内部进行拍照,以曝光企业环保不达标相要挟,多次对民营企业负责人和环保人员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董某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仍为其提供技术帮助,以共犯论处,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王某甲、王某乙、董某的刑事责任。
    在此次庭审中,浚县法院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依法保证各方有序参与庭审。庭审过程中,所有诉讼参与人全程佩戴口罩。王某甲等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将根据案件情况,择期宣判。
    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已收官,但浚县法院仍坚持剑不离鞘、鞭不离手,多措并举,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为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助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有效的司法保障,受到辖区群众一致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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