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01-27
2022-01-27 第13版:县区新闻 大 |  中 |  小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他说:

好好学习好好学习扛起责任扛起责任回报社会回报社会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袁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963
  “王检察官,我们全家都感谢您对我孩子的帮助……”日前,小军的父亲冒着严寒将一面锦旗送到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未检工作负责人、检察官王瑞芳的手里。
为躲避车辆他撞倒了老人
    2021年5月8日,王瑞芳办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小军是一名高中生。2019年10月的一天,小军骑电动自行车在上学的路上不小心撞倒一位过马路的老人。老人头部受伤,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小军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件被受理时,小军已上高三,再有一个月就要参加高考了。该案经过刑事侦查、法院两审作出终审民事判决、强制执行等程序,均未达成和解,小军及其家人迟迟没有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的近亲属强烈要求追究小军的刑事责任。作为小军的法定代理人,小军的父亲认为小军在事故中没有责任,对公安机关的事故责任认定结论不满,多次信访,双方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恶化。
    王瑞芳仔细审查案件后,认为小军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小军及其法定代理人未履行赔偿义务,双方矛盾重重。最简易、最省事、能最大限度减少信访因素的方法就是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但是王瑞芳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小军平时表现良好,在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且学习踏实,成绩较好。这次事故是因为早晨上学时路上光线黑暗,小军为了绕开前方路边停放的车辆,违反道路交通规则将老人撞伤,事发后他及时电话通知家人到案发现场进行处理。
为降低影响她人性化办案
    如果一诉了之,即将高考的小军会面临牢狱之灾,被害人近亲属不仅会因老人离世痛心不已,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无法弥补。只有化解双方的矛盾,案件才会得到更好处理。
    王瑞芳多次和被害人亲属谈心,了解他们的诉求,还对小军的父亲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办案过程充分体现了人性化。为了不影响小军学习,王瑞芳选择小军不上课的时间进行讯问,并鼓励小军放下思想包袱,小军顺利地参加了高考。
    小军的父亲看到王瑞芳的真诚付出和热心,对其产生了充分的信任,从原来的抵触转变为积极配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小军的父亲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真诚道歉,被害人亲属表示谅解。
    考虑到小军是未成年人,案发后认罪认罚,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该院决定对小军作出相对不起诉。
    不久后,小军收到了本省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他表示,以后一定好好学习,扛起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通过自己的努力回报社会,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