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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2 第08版:宪法,美好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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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庭审当作普法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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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员额法官李剑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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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官来说,每一场庭审,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是普法的平台。我对曾经审理的一起相邻权纠纷案记忆犹新。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古稀老人,不仅不懂得相关法律知识,而且连向法庭说明情况的归纳总结能力都没有。这不仅需要法官有充足的审判经验,而且需要有足够的耐心。 对于当事人来说,他们需要的不仅是一纸判文,更是一份司法关切。就如这起邻里纠纷,相比审判庭上空洞的讲解,现场面对面答疑解惑的效果更好。后来,我和同事一起到现场勘查,实地了解情况,不仅更加直观地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也让当事人增加了对法院、法官的亲近感。最终,我恳切地对他们释法明理,他们也非常认可,最终调解结案,两家握手言和,效果更是事半功倍。 我认为,普法工作就在日常,法官的每一场庭审、每一次调解都是一个普法过程。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开展“请你当法官”活动,邀请群众参加庭审旁听,并且在庭审结束后可以充分表达自己对案件的处理意见。针对群众意见与法院裁判意见不一致的地方,法官将结合案例向群众讲明具体法律条款、收集证据的过程,以及法院会怎样裁判。这个活动的普法效果特别好。记得在一次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后的答疑环节,我结合当天审理的案件案情,用通俗的语言,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民法典施行后和施行前对保证的不同认识”等内容向旁听群众进行了讲解。我的讲解赢得了群众热烈的掌声,这说明大部分群众听懂了、听明白了,以后他们在这方面的民事行为就会更规范,自身权利也更容易得到合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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