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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第04版:政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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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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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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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亚昊塑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81317304782N;法定代表人:邱三锋) 你单位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此案件已经偃师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案件会审小组集体会审会研究决定,于2021年5月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偃环罚决字〔2021〕第036号),因无法直接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见到本公告后速到偃师市环境保护局(地址:偃师市商都路68号)211室领取该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偃师市环境保护局 2021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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