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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11-17
2021-11-17 第23版:以案说法 大 |  中 |  小 

无标题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08
1.基本案情
    11月16日,许昌市中级法院法官在对一案件进行回访时得知,相关公司收到终审判决后,已主动缴纳了20万元的罚款。
      许昌某汽车销售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一则广告中,多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测平台转来的线索后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广告将国旗变成了蓝色,违法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到该公司检查后,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公司于当日删除了这则广告。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20万元罚款。该公司不服,向许昌市政府申请复议,市
政府发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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