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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21-11-17
2021-11-17 第05版:弘扬英模精神汲取榜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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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金超:守护公平正义的“司法工匠”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荆锐/整理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946
朱金超生前工作照
讨论案情
朱金超先进事迹报告会现场
朱金超始终以一种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姿态投入工作,牢记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抗洪抢险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工作中,他总是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最险最难最苦的地方,他的身影总是出现,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组织的充分肯定。
人物名片
朱金超,男,汉族,西华县聂堆镇人,中共党员,1989年7月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后,入职在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先后任书记员、助检员、反贪局副局长、教育科科长、未检科科长、公诉科科长,2019年4月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2021年9月1日12时许,在连续主持研究4起案件后,朱金超因劳累过度心脏骤停,倒在了他钟爱的检察工作岗位上,终年53岁。
他32年如一日,扎根在基层、战斗在一线,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检察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一生的坚守和奉献诠释了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自参加工作以来,朱金超曾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被评为“河南省政法系统执法先进个人”、周口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科长”、西华县“优秀共产党员”、西华县“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
1. 他把严惩犯罪、保护人民作为第一职责
近年来,朱金超始终坚守司法办案一线,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了法治权威。
2018年,朱金超带队办理西华县首例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以王某为首的恶势力,被当地称为“地下执法队”,他们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暴力讨债、强揽工程等一系列犯罪行为,为害一方,被当地老百姓视为“瘟神”。作为西华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主任的朱金超始终坚信“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义不能向邪恶低头”。面对一封封恐吓信、一句句“劝告语”,他不惧威胁、迎难而上,带领扫黑除恶工作专班不分昼夜,加班加点指导侦查方向、梳理证据体系、制定出庭预案,认真分析每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所起作用和危害程度,精准提出定性和量刑的建议,最终提起公诉的20名被告人全部被判处二至十年有期徒刑,并成功追诉7人,打赢了西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仗。该案的办理,重拳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显著改善了西华社会治安,为当地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环境。
2.他把案结事了人和作为工作目标
司法办案中,朱金超并不局限于程序终结,而是更加关注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是否根本解决、矛盾纠纷是否有效化解。
2019年12月,西华县庞某等5人雇人用铲车将某驾校院墙及水泥路面铲坏,公安机关以故意损坏财物罪移送审查起诉。朱金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中有3个都是70岁以上的老人,且双方因土地权属纠纷已积怨多年。他认为,直接起诉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有可能激化矛盾,引发更大纠纷。那段时间,他经常开着自己的车往村里跑,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说服犯罪嫌疑人主动赔偿损失。最终,双方不光达成刑事和解,还解开了心里疙瘩,握手言和。
今年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在办理张某盗窃一案时,朱金超发现,该案是以多次盗窃立案的,但是每次盗窃的数额都不大,尽是一些花盆、浇水管带等东西,还都被张某随手扔掉了,其中盗窃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至案发时还一直倒放在张某家的院墙外边。朱金超倍感蹊跷,就带领办案人员到张某居住地调查走访,发现张某一家四口不仅是刚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而且也都有精神障碍,张某算是家里最好的劳动力。经综合研判,作出了对张某不捕不诉处理。案件结束后,朱金超又多次与公安民警、乡村干部商量,将张某送到专门医院进行治疗。如今,张某的病情趋于稳定、日益好转。
3. 他把双赢多赢共赢作为监督标准
朱金超始终坚持用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引领司法办案实践。工作中,他总能以适当的监督方式获得被监督者的认可和案件当事人的满意,取得“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8年,在办理西华县段某某控告李某某涉嫌诈骗犯罪的申诉案件时,朱金超带领办案组人员向申诉人了解大概案情,又通过调阅卷宗、走访大量相关知情人员,向郑州市公安局商城路分局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为了给申诉人一个公正的交代,那段时间,他先后接待段某某及其律师10余次,接听申诉人电话不计其数,基本每晚都加班到深夜。有了前期扎实的调查核实,结合查阅的全国各地相关典型案例,后经多次研讨后,朱金超认为段某某申诉有理有据,李某某虽不构成诈骗犯罪,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办,在确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之后,向公安机关发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李某某立案的通知书。检察机关对本案的监督不仅精准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的财产安全,也让公安机关充分认识到检察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监督机关与被监督机关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赢则共赢,损则同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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