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11-05
2021-11-05 第14版:法治论坛 大 |  中 |  小 

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检察蓝”守护“生态美”

作者:毕亚磊 朱雪冰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52
    本报讯 2020年6月,王某等4人在上蔡县黑河流域,在禁渔期内使用电瓶、捕鱼杆、捕鱼器等禁用工具电鱼,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王某等4人严重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破坏了县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上蔡县检察院遂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依法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等4人拘役3个月,
缓刑3个月,责令被告人赔偿相应渔业资源损失。
    为使受损的生态尽快修复,上蔡县检察院委托专家对此水域水生物受损情况等进行鉴定,并走访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县域渔业资源保护相关情况。经评估,王某等4人非法捕鱼行为造成渔业资源直接和间接损失折合人民币1.1万余元,应当在黑河水域内补偿放养同等价值的鱼类鱼苗。
    今年进入适宜增殖放流季节后,该院联合县河长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举行增殖放流活动,修复因非法捕捞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此次增殖放流鱼苗由被告主动出资购买,以经济型鱼类和生态修复型鱼类为主,投放鱼苗1000余公斤,共计放流鲢鱼、鳙鱼、青鱼等鱼苗4000余尾,赢得了现场群众点赞。 (毕亚磊 朱雪冰)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