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11-02
2021-11-02 第16版:法治现场 大 |  中 |  小 

送达中调解巧结借贷案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张鲁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59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张鲁超)“法院办案效率真高,刚才被告把钱给我转过来了,真心给你们点赞。”原告雷某在电话那头激动地说。
    近日,鲁山县法院让河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告冯某化名张某与原告雷某相识后,即以矿山投资需要为由向原告借款1万元,借条上署名借款人为张某。后原告经多方打听发现被告真名实为冯某,所谓的矿山也并不存在,遂向被告讨要该借款,被告拒不偿还。
    立案后,送达人员了解到基本案情后,认为不快速开展调解会使案件处理复杂化,便确定了现场送达并调解的方案。负责送达的法庭工作人员乔凯旋、张亚英火速驱车赶到南阳市,将起诉状等材料送到毫无防备的被告手中,并在送达后立即着手开展调解工作。刚开始,被告还百般推诿抵赖不愿承认借款存在,但在法庭干警的释法明理、说服教育下,被告逐渐认可了借款事实,但仍借口没钱,不愿偿还。在返程途中,乔凯旋两人继续通过微信对双方进行调解,再次释法明理,为被告讲述拒不还款的严重法律后果,被告终于松口愿意偿还借款。当天晚上,被告冯某主动将1万元借款转给了原告,最终案结事了。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