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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第14版:政法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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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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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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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红 云 ,公 民 身 份 号 码:4104231968****0016;赵建国,公民身份号码:4104231967****7338;杨顺峰,公民身份号码:4128221978****2651;武建帮(武建邦),公民身份号码:4104231975****2578;王 廷 韶 ,公 民 身 份 号 码:4104231972****1538;乔天福,公民身份号码:4104231961****2518;李志伟,公民身份号码:4104231966****4930;景新生,公民身份号码:4104231972****5016;黄建军,公民身份号码:4104231963****3531;付国用,公民身份号码:4104231971****107X;李兵,公民身份号码:4104231971**0010;刘跃杰,公民身份号码:4104231965****4554。 你们12人在我联社自贷或担保的贷款已逾期,并形成不良贷款,经我联社多次催收未果。你们的行为已违反《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清收系统内工作人员拖欠贷款活动实施方案》《鲁山县农村信用社集中清收系统内工作人员拖欠贷款活动实施方案》《鲁山县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工作人员拖欠贷款责任追究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我联社惩戒委员会审议通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报工会委员会同意,给予你们12人辞退处理。 鲁山联社下发辞退处理决定,文号分别为:于红云(鲁农信监〔2021〕11号),赵建国(鲁农信监〔2021〕12号),杨顺峰(鲁农信监〔2021〕13号),武建帮,(鲁农信监〔2021〕14号),王廷韶(鲁农信监〔2021〕15号),乔天福(鲁农信监〔2021〕16号),李志伟(鲁农信监〔2021〕18号),景新生(鲁农信监〔2021〕19号),黄建军(鲁农信监〔2021〕20号),付国用(鲁农信监〔2021〕21号),李兵(鲁农信监〔2021〕23号),刘跃杰(鲁农信监〔2021〕26号)。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辞退处理决定,请你们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联社办理离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鲁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1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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