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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10-28
2021-10-28 第13版:基层政法 大 |  中 |  小 

通 知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00
    刘丰军等以下22人,因无理由长期旷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七款规定,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决定与刘丰军等以下22人解除劳动合同,通过登报公示向你们送达。请上述22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石壕煤矿办理离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
            2021年10月28日
  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拟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刘丰军、姚艳芬、张耀、侯亚峰、周国迎、
  冯高峰、王红良、吴万六、刘锋、杜娟、段邦成、雷润保、尹汉亭、邓遂周、李品、
  董智强、闫明华、段庙松、赵海波、常树林、赵广德、严治文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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