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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第13版:基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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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刚把调解贯穿办案始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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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吉振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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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在桐柏县法院,有这样一位硕士庭长,他身处立案窗口,热心服务群众,耐心做好调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他就是立案庭庭长宋志刚。 诉前调解化矛盾。针对家事纠纷等八类纠纷,宋志刚往往先行诉前调解,对能及时履行的案件,督促当事人即时履行;对当事人协议分期分批履行的,在调解时附设制约条款,保障调解协议顺利履行。在办理毛某等10原告与桐柏某驾考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中, 宋志刚多次与双方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驾考公司当场支付毛某等10名原告劳务费8.7万元。 把调解贯穿始终。宋志刚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在审理中,他会根据法庭调查事实和辩论阶段出现的具体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促使和解。庭审结束后,他及时向当事人释明,促使当事人在宣判前接受调解。在办理张某与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件中,调解员经过多天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路桥公司一次性赔偿张某各项损失10万元,双方均申请出具调解书。调解员通过调解平台在线转立案,宋志刚线上审核后,出具了调解书,并进一步释法明理,使双方冰释前嫌。 近年来,由于业绩突出,宋志刚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办公办案先进个人。宋志刚所在单位桐柏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单位。 (贾吉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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