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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第11版:平安三门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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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公开听证释法解惑三年纠纷一朝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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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陈静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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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陈静)近日,某热力公司将59万元转账凭证交给安某,某热力公司向三门峡市检察院提交《撤回行政监督申请书》,安某也向义马市法院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至此,一起长达3年的工伤认定行政争议终于化解。 2016年10月27日10时42分,某热力公司暖气交换站巡检员卢某驾驶摩托车回家吃饭,途中与驾驶两轮电动车逆向行驶的林某相撞,卢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卢某的妻子安某向义马市人社局提交卢某的工伤认定申请,该市人社局经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卢某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 某热力公司对义马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向义马市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义马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该案经过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程序,法院均驳回了某热力公司的诉讼请求。某热力公司仍不服,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在该案二审判决生效后, 安某向义马市人社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该局裁决:某热力公司赔偿安某61万余元,裁决生效后,安某遂向义马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门峡市检察院受理某热力公司的行政诉讼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结合在案证据和调查核实情况认为,义马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并无不当,某热力公司申请监督的理由不成立。 针对争议较大的工伤认定是否合法问题,该院在湖滨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工伤认定部门专家、律师等,围绕工伤认定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在上下班时间、是否为合理路线发生交通事故等争议焦点展开听证。经过事实调查、质证辩论、听证员提问等环节,参会听证员一致认为:义马市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和法院历次判决并无不当。 承办检察官摒弃“就案办案”思维,在双方当事人对工伤认定已无争议的情况下,耐心地做当事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在听证会现场达成和解协议:某热力公司一次性赔偿安某5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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