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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10-28
2021-10-28 第06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检察长出庭履职发挥“头雁”效应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黄保平尹博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63
    本报安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黄保平尹博)10月22日,安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呼雪峰作为案件承办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呼雪峰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社会危害性以及警示教育意义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
    经评议,法庭全部采纳了起诉书认定的事实和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对检察机关主导认罪认罚程序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近年来,安阳县检察院将司法为民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中。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落实了院领导带头办案、率先垂范的司法改革精神,起到凝聚合力的作用,对促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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