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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 第12版:平安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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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检察院关爱社区矫正对象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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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门洪斌张利次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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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濮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门洪斌张利次)“多亏你们解决了我外出谈业务的难题,不然我的生意就做不下去了!”近日,在清丰县检察院的督促下,清丰县司法局同意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的外出活动申请,为其简化审批手续。身为某家具企业负责人的张某对此十分感激。 去年11月,张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因张某在清丰县开有家具厂,他被清丰县司法局列为社区矫正对象。但张某作为工厂负责人,需要经常性出差。若按照正常审批程序,可能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清丰县检察院在走访张某的企业时了解情况后,多次联合县司法局与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县检察院、县司法局一致同意在坚持执法底线的基础上,创新管理模式,尽可能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在清丰县检察院的帮助下,县司法局很快审批同意了张某的跨县活动申请。同时,检察官也向张某告知,将实时通过查阅档案、谈话核实、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其外出的管理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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