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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6 第11版:平安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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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售卖野生动物制品男子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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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晶雅李冬冬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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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阳讯近日,西峡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被告人董某因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被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刑罚。 2020年10月,董某通过微信购买了一角鲸手串,并以2328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从中赚取差价128元。随后,李某又将该手串转卖给了于某。今年2月,于某在社交平台上炫耀手串时,被公安机关抓获。一角鲸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该手串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保护物种制品,参考价值约1.87万元。 该院审理后认为,董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该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王晶雅李冬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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