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1-10-26 第09版:司法行政
| 大 | | 中 | | 小 |
|
|
庄稼损毁起纷争悉心调解化干戈 |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通讯员姜易瑄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30 |
|
|
|
|
|
|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通讯员姜易瑄)“老李,这事儿是我做得不对,这300元钱你拿着。”日前,在襄城县司法局库庄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库庄镇某村村民谢某与李某因庄稼损毁产生的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谢某和李某两家的庄稼地相邻,谢某在地里种了烟叶,李某在地里种了玉米。在采摘烟叶时,谢某发现,与李某家相邻的两垄地上的烟叶大面积出现斑点。谢某喷洒了农药也没有效果,向老烟农请教后认为,这些斑点是李某家种植的玉米飘落的花粉造成的。 谢某找到李某,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称自家地里种什么庄稼不需要与别人商量,烟叶病变也不一定是玉米花粉造成的。谢某一气之下,把李某紧邻自家烟田的几垄玉米花穗割了个精光。李某发现后,与谢某争吵起来。 双方争执不下,李某打电话给该村调委会主任,让其主持公道。调委会主任赶到现场后,把他们带到调委会调解。为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调委会主任把纠纷报告给库庄司法所,邀请司法所调解员参与调解。最终,经调解员说理释法,谢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向李某道歉,并赔偿毁坏玉米的损失。 随后,双方当事人在调委会主任和司法所调解员见证下,对损毁的玉米地进行查看和丈量,评估了损失。谢某主动拿出300元赔偿给李某,李某放弃追究谢某法律责任,双方握手言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