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10-18
2021-10-18 第06版:楷 模 大 |  中 |  小 

董王超:群众满意的“放心庭长”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322
    走访群众
个人名片            
    董王超,现任罗山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他扎根基层,体悟民意,审结各类案件1500余件,被群众亲切地誉为“放心庭长”。他先后被中共河南省委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首批“河南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事关百姓无小事
    2015年5月,时任罗山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的董王超被任命为该县法院龙山法庭庭长。在他看来,法庭虽小,但责任重大,更深知法庭处理的鸡毛蒜皮的小案往往在一个家庭就是一件“翻天”的大事。
    2018年3月,董王超审理伍存有(化名)起诉儿子、儿媳索要房屋的物权保护案。伍存有有3间平房,该房屋是其于2000年以7万元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得,购房合同是伍存有所签,房款收据也注明7万元系伍存有所交纳。但伍存有的儿子、儿媳认为该房是用家中田地征地补偿款购买的,应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不同意退还和搬出房屋。
    原来,伍存有共生育一子三女,老伴去世较早,4个孩子相继成家,他就到广东省深圳市随三女儿一起生活,
老家乡镇街道上的一套3间房屋就留给儿子、儿媳居住。2017年11月,伍存有因交通事故腿部受伤,其住院期间儿子、儿媳却没来看望过,也没有负担必要的医疗费用,伍存有一气之下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儿子、儿媳搬离其所有的住房。
    矛盾的症结找到了,案件解决起来就更加有了针对性。为了妥善解决问题,董王超和人民陪审员一起因势利导,多方说服沟通,最终促成调解结案,父子亲情也得到了有效弥合。
    董王超善于把握案件特点,不断创新调解思路和方法,有效开展“智慧”调解。如今,当事人指名道姓要他承办自己的案件,理由是“由他处理很放心”,他也被辖区群众誉为“放心庭长”。
特案细办显真情
    2018年9月,董王超接到一个案子:罗山县竹竿镇马某诉所在村的村委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马某原承包村里35.4亩河滩地,因多种原因承包期没满土地即被村委会收回,另承包他人。马某先后多次信访,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董王超在审理该案时,邀请案发地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并充分借助人民陪审员乡镇干部的身份,一起勘查现场、调查案件,多次做村委会释法说理工作,使村委会答应给予马某适当补偿,但马某的期望值很高,调解陷入僵局。
    面对疑难复杂案件,考验的就是法官的耐心和细心。董王超了解到,马某80多岁的老父亲以前与村干部关系不错,还把马某认给一个村干部做义子。
董王超立即想到通过马某的父亲做其儿子的工作,于是他多次到马某家与他的父亲唠家常、明事理。在取得理解后,董王超乘机再次劝说该土地承包人也给予合理补偿,矛盾迎刃而解。
    马某拿到补偿款后,和父亲一起提着一袋红薯来到龙山法庭感谢董王超。如今,马某及身边群众遇到什么法律问题,就找董王超咨询,再给身边群众讲解,已然成了法院的普法宣传员。
    这些年在基层法庭工作,董王超养成了两个习惯,那就是当事人来访,他必接待;当事人来电话,他必接听。在他看来,每一次接待当事人或者是接听当事人的电话,都是一次普法的过程,而在这平常的举动中饱含了他真挚的为民情怀。(河南法制报记者孙梦飞/整理图片由受访者单位提供)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