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1-10-14 第15版:法治广角
| 大 | | 中 | | 小 |
|
|
债权转让通知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34 |
|
|
|
河南正粮先锋粮库有限公司、鲁山县泰祥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司伟、王会志: 根据鲁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合同》,鲁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其对河南正粮先锋粮库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编号为12501010115070481849的借款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贷款债权,依法转让给受让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你们向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通知人:鲁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1年10月14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