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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4 第15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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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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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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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学民商贸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 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公司销售给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mg/g为3.8超出限值0.8),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你公司未提供购进该批次黑芝麻的相关票据及产品合格证明等。 你公司涉嫌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你单位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警告、罚款69000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本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你公司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郭宪军 靳星 联系电话:0372-3392176 联系地址: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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