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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10-14
2021-10-14 第03版:感 悟 大 |  中 |  小 

依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谈“全过程人民民主”

作者: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028
    今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围绕人大工作中如何理解、把握和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翟炜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其设计和安排、运行和实践,都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在立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面意见
    立法是人大的重要职责,如何在这项工作中更好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介绍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神内涵和重大意义,在立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通过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丰富实践,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据介绍,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的立法联系点已经达到22个,涉及21个省(区、市),先后就117部法律草案、年度立法计划等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建议7200余条。法工委对这些意见建议都认真地研究,许多意见建议被吸收采纳。
    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全国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怎样才能更好发挥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局长傅文杰介绍,我国的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在制定修改法律法规、作出决定决议过程中,广泛征求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凝聚最大共识。
    傅文杰表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呼声、反映人民意愿,依法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各国家机关、组织认真研究、逐件办理,切实体现到政策、法律和工作之中。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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